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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维图新: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

日期:2023-06-29 20:52:15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002405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四维图新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49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分别于

年度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》和《关于变

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,同意对 13 位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

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 1,744,000 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。

回购注销完成后,公司总股本将由 2,379,494,314 股减少至 2,377,750,314 股,注

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 2,379,494,314 元变更为人民币 2,377,750,314 元。公司股本

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。公司减资后的注册

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。

   具 体 内容 详见 刊 登于 《证 券时 报 》、 《中 国证 券 报》 及巨 潮资 讯 网

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》(公告编

号:2023-035)。

   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

国公司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。

   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 45 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

相应的担保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

效性,相关债务(义务)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,本次回购注

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。

   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,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

和国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,并随附有关证明文

件。

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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